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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政治上不合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公务员身份、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准确性以及其政治表现、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拟选调人员的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对档案存疑的拟选调人员不予录用。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其对选调单位的意向,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及其调入单位。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珠海市调入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从调入之日起在香洲区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在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中,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5.选调人员主动放弃的;6.自发出商调函后,3个月内未办结选调手续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而出现选调职位空缺的,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三)现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报名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并同意任一级科员确认书。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6-25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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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xz.cn/zwgk/xxgk_tzgg/201911/t20191122_339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