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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市财政局政工科(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2号623室,联系人:彭丽娟、徐志凯,联系电话:0714-6217576)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市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在报名表中加盖公章,县(市)区(开发区)报名人员须经党(工)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市委组织部同意意见;(2)《黄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在黄石市财政局网和黄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市财政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如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相应减少遴选名额。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遴选名额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由市财政局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财政局政工科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财政局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民政府网和黄石党建网等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遴选期间,市财政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和受理举报问题。咨询、解答电话:0714-6217576;监督举报电话:0714-6218660。
附件:
2、黄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doc
黄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