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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法院系统内选调7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和人数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司法警察、研究室科员共7名。
二、 选调范围
广东省法院系统公务员。
三、 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符合选调职位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身体健康。
四、选调形式
选调工作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相关信息将通过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zhcourt.gov.cn)进行公告,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五、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2.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3.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319办公室);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咨询电话:0756-2666162,0756-2666361。
4.所需资料:①《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③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需要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要提供警官证,报考研究室科员职位的需要提供近两年来发表的论文及学术成果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报名者可登录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