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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直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编办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范围
从禹州市市直超编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勤奋敬业;
2.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备选调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月1日。
三、选调计划
计划共选调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本次选调在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6年禹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报名推荐表上需由推荐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需另外提供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40号窗口。
3. 开考比例与报考职位调整。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它选调岗位条件,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股(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502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