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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员达不到该职位选调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报考者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暂定于2016年3月6日进行。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选调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据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机关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选调职位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符的一个职位报考,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者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照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此次选调的人员作为年轻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优先向重要岗位或成都市市级机关推荐使用。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处(028-61888205)或选调机关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
五、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并由选调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61888190);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4923539);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280039)。
附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