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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用。州纪委监委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试用情况,由州纪委监委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九)公示和转任。州纪委监委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清风网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及其他事宜在凉山清风网公布。
4.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凉山州纪委监委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凉山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 事宜由凉山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5848
监督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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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派驻(出)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派驻(出)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关于2019年公开选调派驻(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lszrskszx.lsz.gov.cn/newsDetail/19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