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体检
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按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54号)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五)考察与公示
市法院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复审报考资格条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在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办理调动手续
市委组织部对符合遴选录用条件的考生审批录用,市法院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310-6267162、0310-6267356(市法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10-3112751(市委组织部招录选调处)
点击下载>>>
邯郸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8日
原标题: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d.gov.cn/web/info_zxzx.aspx?tag=gggs&id=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