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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时间。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按照市法院的电话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的有关要求。
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考场号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在《面试通知单》上写明,并在候考室向考生宣读。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4、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6、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职位名次,是否进入体检,参加体检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