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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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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区纪委监委系统决定面向全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广陵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选调后,使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法律、财务、审计专业优先;

7、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11日(节假日接受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区纪委4楼)。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类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间不进行调剂;

②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③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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