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报考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名;
(2)报考金沙县扶贫开发中心的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名;
(3)报考金沙县不动产登记事务服务中心的在县国土资源局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职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考调计划数超过1人的职位,考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数须达1:2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1:2比例调整考调计划,考调计划不低于1人。减少考调计划的职位,其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考调计划只有1人的职位,报考人数也只有1人的,保留考调计划,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09:00 — 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考察
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在乡 (镇、街道)实际工作时间长的作为考察对象(减除“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年度);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时间相同的,取年度考核结果好的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抽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应成立考察工作组,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通过考察,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定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