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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考调17人公告(第一号)

金沙县人民政府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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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同意,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开发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考调条件、办法、单位及职位详见《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咨询电话:0857-7225792(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

  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截止2016年1月31日,实际工作年限达3年及以上的金沙县乡(镇、街道)正式在编干部(含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派驻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

  年龄见《职位一览表》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月31日,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出生时间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或“合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职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16年1月6日-1月11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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