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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选调7人公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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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省经信委党组研究,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经信委具体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6名文字综合岗位和1名财务(会计)岗位公务员。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职(含正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会计)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学或审计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6日以后出生);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省经信委一楼109房(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大楼)。

  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湖南省经信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含考录、调任等审批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湖南省经信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一寸照片2张到经信委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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