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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怒办发〔2015〕15号)精神,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怒江州201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遴选人数:30人。
遴选范围:怒江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6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其中属科级的报名者,任现职级要满1年及以上(2015年1月6日以前任职),报名后提拔且有试用期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提拔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怒江州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详见《怒江州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遴选单位对报名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