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河南: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选调30人简章

河南人事考试网 2016-01-0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选调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市直6个部门(单位)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设在县(市、区)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的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月1日。

  三、选调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5年12月31日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表上需由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需将报考相关材料提交至报名资格审查处(具体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登录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axc.lss.gov.cn/),用A4纸下载打印《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认真填写,并张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2张。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