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人员由各选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对报名申请材料和报考人员照片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报名最终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名单进行公示。
3、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1月18日9:00至17:30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开考比例与报考职位调整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如符合其他选调职位条件,可在24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8:00—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1月19日10:00—12:00测试《申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具体考务工作由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申论》成绩×60%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4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进行公示。
2、面试工作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各选调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各选调部门(单位)应认真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组织实施面试前分别报送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由选调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
3、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1、各选调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结束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选调部门(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3、试用期满后,由选调部门(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
附件:
1、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