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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办法进行。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选调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三)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区环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时依据选调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四)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区环保局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报区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取消选调资格后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实施方案由池州市贵池区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科 3214809
区环保局 2099928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2022589
原标题:2015年池州市贵池区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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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