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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初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8:00至25日17:30。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省司法厅政治部组干处邮箱(hnsftzgc@sina.com):
1、《2015年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寸照,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局或湖南省司法厅网站下载);
2、身份证(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湖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其他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
6、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免文件;
7、能证明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8、承诺书(本人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以上2-8项为电子扫描件。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发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省司法厅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笔试由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制卷。主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报名对象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因笔试成绩相同,超过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笔试在2016年1月完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由省司法厅政治部和驻厅纪检组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由省公务员局和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制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7人,由省公务员局和省司法厅选派。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省司法厅政治部和用人处室派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主要就公务员身份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厅政治部综合考察情况并向厅党组报告。
(八)决定与公示。由省司法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或减少遴选数量。
(九)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动时其职级按报名时提供的任职文件载明的职务职级确认。
本公告由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586425,监督电话:0731-84586153。
原标题:2015年湖南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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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