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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成绩计算方式
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总成绩=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调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考调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在纳雍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影响考调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由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违反,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调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旭(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苏 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
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张雪晴(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
林 海(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由王国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中共纳雍县委机关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纳雍县第二纪工委(电话:3523876)
原标题:中共纳雍县委机关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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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委机关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