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都匀市人民法院、司法局2015年面向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此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市遴选办)。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遴选计划共7名,具体遴选职位见《都匀市人民法院、司法局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黔南州各县(市)行政单位具有《公务员登记表》的在编在岗行政人员,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由都匀市法院、都匀市司法局负责。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工作时间),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地点:1、都匀市法院政工科;
2、都匀市司法局政工科。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都匀市人民法院、司法局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都匀市人民法院、司法局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