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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计划的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可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通知考察人选考察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组织进行考察。
考察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其中,《报名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报考者未按规定进行考察的,视作放弃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取消该报考者资格意见,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察。
五、 体检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办理手续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处:
0351-2020123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科:
0351-3099088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
0351-4222613
监督举报电话: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
0351- 4030859
原标题:2015年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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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