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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安吉县选调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12人公告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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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开选调安吉县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县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12名,由县纪委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对象

  面向本省(安吉县乡镇、街道除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纪检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适当。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8:30分—12月17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安吉县公开选调纪委派驻机构干部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到安吉县行政中心7楼743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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