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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清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清新区人社局负责。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等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新区人社局网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在选调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选调。
六、其他
(一)选调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考生应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四)报考者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何时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所报的职位级别办理调动手续。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五)区外选调人员从到清新区上班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清新区。
(六)为保证本区乡镇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选调考试,每个镇原则上最多只能录取2人。做法是,在该镇所有参加选调考试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前2名。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26200。
原标题: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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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