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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调(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间或期满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调动
调动手续办理完成时间为发出《调动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依据选调(聘)岗位确定身份性质、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事业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选调(聘)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四)本次选调(聘)工作实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考试、体检、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严谨有序、规范操作要求进行。
七、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涉及有相关专业设置需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次选调(聘)条件的由单位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816-4595663 (区委组织部)
0816-433632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区纪委监委)
附件下载>>>
1.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doc
2.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doc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来源:http://anzhou.my.gov.cn/contents/1015/35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