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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考调(商调)部分区级机关单位31人公告

顺庆区人民政府 2019-07-1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择优商调程序

1. 确定考察对象

岗位报考人数与单位岗位名额一致,且用人单位急需工作人员并同意择优商调的,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 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用人单位等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考察,并重点了解其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

3. 上会研究

考察合格的,联合考察组在征求考察对象本人和用人单位意见后,确定商调对象并提交区委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商调资格。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商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考调(商调)对象,并在南充市顺庆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考调(商调)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要求

考调(商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它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2. 年龄、工作年限、在编年限等均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3. 考调(商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 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7-2241847

点击下载>>>

1:2019年度公开考调商调部分区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2019年度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调商调部分区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doc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度公开考调(商调)部分区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nqing.gov.cn/t/88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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