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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调(商调)程序
本次考调(商调)工作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情况确定考调或商调程序。报考人数与考调(商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笔试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至2:1。调减比例或减少岗位名额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用人单位意愿,并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相应岗位或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择优商调。
(一)考调程序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10%,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考调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 笔试
⑴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⑶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于报名结束之后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⑴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其考调资格。
⑵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于笔试之后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 考察
此次考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经考调(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