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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公示期或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纪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县外选调。
2.考察组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二)强化监督
本次县外选调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或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受理机关和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县工作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职级情况按调出县(区)开展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首次套转情况进行确定;事业人员所报考的事业单位未开展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或开展但与报考考生现专业技术职称不相匹配的,需服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人才)股
0877-4960380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0877-4961216
监督电话:中共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7-496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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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县外选调工作人员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xlsx
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5日
原标题: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xi.gov.cn/rszk/20190716/106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