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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市委1号楼东四楼405房间,联系电话:3113872)。具体材料如下:
1.《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
3.《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 被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鉴定材料
5.被推荐人选的计生、廉政审核情况材料
6.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工作成果材料及1寸免冠照片3张。
7.年龄在32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提供在各县(市、区)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证明材料。
所需表格可自行下载打印,从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见附件),或从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邮箱下载,邮箱地址:hdswbrsc@163.com,密码:rsc123456。上述材料均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五)资格审查。市委办公厅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六)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常用公文起草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3.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对面试人员进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全面测试考查报考人员的知识、能力、道德、性格等方面素质。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40%。
(七)体检。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对并列考生按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九)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市委办公厅集体研究决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各岗位拟选调人员先办理借调手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113872、3113569。
原标题: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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