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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厅拟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市委办公厅工作岗位6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工作岗位4名。报名人员仅限选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遴选范围
邯郸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县(市、区)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同志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0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
5.不在任何工作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没有其他不符合调动程序规定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与市委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共同组织,由市编办指导,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以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名义发布遴选公告,同时向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单位发出协助初审推荐的通知(以内部明电形式),由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单位通知动员本地、本单位符合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报名。
(二)个人报名,档案审核。符合公开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办公室和市直单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办公室要主动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市直各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档案,并填写《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报名人员档案存在明显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市、区)从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1-4名推荐人选;市直单位集体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时,要进行考察研究,出具被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鉴定材料。要综合分析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和资料审核、档案审核等因素,切实把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没有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不再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