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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考察与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员。
2.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部门(单位)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选调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5-5582770
附件:
1.2015年漯河市市直及县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5年漯河市市直及县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