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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请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信息,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确定。根据不同职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公安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测评。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八)公示和后续事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原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政策咨询:0559-2323031市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23021(市公安局纪检委)
考试技术支持: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区县公安系统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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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