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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区县公安系统公开遴选人民警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科员级人民警察5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区县公安系统在职在编科员级公安民警(不含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屯溪分局和民航、铁路、森林公安系统),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人事主管部门核准。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体改生”须期满最低服务年限;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公安业务知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16日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下同)、黄山市公安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下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发布遴选公告和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5年10月2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4、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遴选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的人员,可在11月2日9:00-17:00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