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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上旬。笔试主要测试党建理论、组织人事工作基础知识等和文字写作能力。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
(五)考察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1、根据考察情况,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20名拟选调人选。
2、对拟选调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省委组织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三)进入笔试、面试、考察环节的人选名单,将在三晋红E网、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联系及咨询电话:0351—4019164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