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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省纪委省监察厅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0名,纪律审查岗位20名。安排到省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直机关、中央驻粤单位机关、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州、深圳市辖区机关(部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东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到现单位任职)。
5.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一般应具有广州市生活基础(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能够自己解决住房)。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委厅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报名。
2.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8日下午16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文字综合岗位30名、纪律审查岗位60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以上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南粤清风网(http://www.gdjct.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