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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市财政局选调15人公告

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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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工作实行个人报名和主管部门同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14日、17日、18日、19日、20日、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财政局外网网站(czj.ningbo.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选调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由本人将《选调报名表》送交到宁波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十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188147,87188093),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并向当地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一定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提前告知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仅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其他事项。

(二)资格复审

组织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选调测试。

如选调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如岗位计划取消或减少,将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组织测试

测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试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再根据选调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2:1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分数相同的,则均进入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人员,不得入围考察。

面试前,请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等有关材料,县(市、区)人员还需所在单位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则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本年度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形,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入围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等方面,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考察期间如有入围考察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入围考察。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选调人选原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递补,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原标题:宁波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市财政局选调岗位计划表.doc

选调报名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样表).doc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czj.ningbo.gov.cn/art/2019/6/12/art_18668_377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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