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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0826-2331631
4.报名要求: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后)》。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9月28日到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9月29日。
4.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0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中共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顶岗试用3个月。
(六)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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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