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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选调人员的确定、体检和公示。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将考察报告及被考察对象综合情况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项目,拟选调人员自费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身体不健康的取消拟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从被考察对象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合格的,在所在单位和市纪委监委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向所在单位发函,正式借调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被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育、管理和监督。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对试用人员的岗位和职级进行调整。试用期满,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好推荐报名工作。推荐报名是选调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各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要给予大力支持,做好调研摸底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切实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荐从事文字综合、执纪监督监察、巡察工作的公务员分别不少于1名,事业人员不少于2名。
(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推荐单位和推荐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干部,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素质关、廉洁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德才兼备、能力过硬。
(三)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如有推荐单位、推荐人在推荐工作中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被推荐人一律不予选调,并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参加选调人员如存在填报不实、弄虚作假,或者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原标题:关于吴忠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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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wuzhong.gov.cn/sy/gsgg/201905/t20190528_1524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