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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夏吴忠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13人公告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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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通过制发文件、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和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开始,2019年6月4日(星期二)16:00前截止。

2.报名地点:县(市、区)报名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报名。市直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直接到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632室)报名,联系电话:2039200,联系人:郭晓娟。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署复印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公务员同时携带组织部认定的公务员登记表(盖查档专用章有效)、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盖查档专用章有效),事业人员同时携带人社部门的招聘文件、任职文件(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查档章有效);同时提交体现本人能力、业绩和品行的自述材料(1500字以内)1份,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2篇;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点。县(市、区)报名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统一查核并出具查核情况,市直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统一查核并出具查核情况。报名截止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于6月4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jwbgs2039160@163.com)或拷贝到报名点。

4.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名前本人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否则不予报名。

(2)参加公务员选调的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选调的公务员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执纪监督监察和巡察业务三类工作岗位如名额未报满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选调名额进行调剂;名额未报满或因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未满额选调的,空缺名额另行选调。

(三)资格审核。县(市、区)报名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推荐或自荐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和资格审查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拟考察比例及人员。

(四)笔试、面试和考察。以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笔试重点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面试人员比例。面试重点考核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征与岗位适应性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考察人员比例。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现实表现、工作实绩、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等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笔试、面试、考察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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