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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纪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的区外选调。
2.考察组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二)加强监督
本次区外选调工作人员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或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受理机关和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科员级重新安排工作。
(三)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咨询电话: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77-8016694
监督电话: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7-8019087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77-8019677;0877-12380
0877-8019087
附件下载>>>
1、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选调岗位表.xls
3、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xlsx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