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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江川区兴江路城投大楼3楼301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3)业绩量化评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3);
复印件均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落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三)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业绩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业绩量化评分分值100分,其中:基础分30分、籍贯5分、年龄5分、政治面貌5分、学习教育经历10分、工作及任职经历20分、工作业绩及其他25分。业绩量化评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按照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根据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及综合成绩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按“工作业绩及其他”项的评分成绩排序。
(五)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