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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拟遴选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考察组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
7、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望江先锋网、望江县政府网、望江新闻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拟遴选人员原单位、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县遴选办下发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内,个人不得以不适应工作岗位等原因放弃录取,须经单位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中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1、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7156506
县人社局:7189311
县编办:7171572
2、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717123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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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本县报考人员报名表.doc
3、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外县报考人员报名表.doc
4、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望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