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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18日8:0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3-215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名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2、2013、201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好1寸照片;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现场缴费,每门科目50元。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该职位。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可递补。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2:1的比例面试,低于2:1时,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中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体检人员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