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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黑龙江省总工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9人到省总工会机关工作(其中5名为文字综合岗位,4名为财务类岗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身份,并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为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学士学位(财务类岗位应为财务会计或审计类专业)。
(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省总工会组织部报名。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下载。
报名时间:9月17日-23日,每天9:00-16:00。
报名地点:省总工会组织部(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534房间)。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省总工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省总工会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