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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延安市宝塔区委办公室选调跟班培训人员报名表》。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
(二)审核
区委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三)跟班培训试用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进行跟班试用,试用期为3-6个月。
(四)考察任用
跟班培训期间,对能胜任区委办公室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余人员跟班学习结束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联 系 人:苏昊
联系电话:0911—8818378 18609118533
报名地点:区委办公室378室或376室
原标题:宝塔区委办公室关于选调跟班培训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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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baotaqu.gov.cn/info/1090/490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