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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陇南市徽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及县委巡察办选调14人公告

徽县人民政府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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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甘肃陇南市徽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及县委巡察办选调1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甘肃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甘肃遴选招考公告甘肃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及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选调14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委巡察办事业编制1名,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编制3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事业编制10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及驻徽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岗位要求法学类、财会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

4.报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岗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法学类、财会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2019年5月1日(2014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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