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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4月27日下午16时。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连同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jwxd2019@163.com)。
(二)资格初审。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在汕头廉政网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技术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在汕头廉政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到汕头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9号楼附楼二楼会议室。
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