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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激励待遇
(一)试用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可由用人单位给予800元租房补贴。
(二)凡试用合格调入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公租房;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在原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者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四)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公安局联系。咨询电话:0834-3222501,0834-8617088。
原标题:关于2019年公开考调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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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昌市公安局考调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125.68.56.121/showarticle.asp?id=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