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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安徽宣城市泾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安徽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安徽遴选招考公告和安徽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泾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泾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共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详见《泾县纪委监委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岗位分配由泾县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宣城市辖区内(含广德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副科级公务员选调后视情向县委建议安排副科级岗位)。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大局观念。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副科级公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科员级公务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且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身体健康。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 截至2019年4月12日,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者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尚在处分期内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法律、法规和省内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只能加2分。
1. 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2分。
2. 具有法律、财务、审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的加1分。
3. 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