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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 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24-52650359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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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抚顺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2019年抚顺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