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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172人公告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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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公开遴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工作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由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意见。考察成绩占遴选(选调)总成绩的10%。考察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公开遴选(选调)职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顺次递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开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提请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履行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

八、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选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伊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报考职位及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3879828。

附件下载>>> 1-4.zip

1、《2019年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9年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

4、《专业指导目录》

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rsj.yc.gov.cn/xw/tzgg/2019/03/50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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