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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安阳县委巡察办选调13人公告

安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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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到报名处领取。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步骤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选调后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职位安排

  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报考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5925612 0372-3690661

  原标题:安阳县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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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县委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安阳县纪委

中共安阳县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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